中英合作办学项目研究生助教招收通知
 (2021年5月)
 一、选拔目的
 中英合作办学项目已实行“博士生课程助教”+“本科生课程助教”的助教制度,需要根据各门课程特征,从全校在读研究生中,选拔一批成绩优秀、乐于奉献的学生,聘为研究生课程助教,从事中英班一年级至三年级的课程助教工作。
 二、选拔方式
 研究生助教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选拔,选拔过程包括如下环节:
 1.      报名资格:以下三类在读研究生具有报名资格
 (1)西电中英班毕业保研的在读硕士/博士研究生;
 (2)非中英班毕业的在读硕士生,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a、b、c:
 a. 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得主;
 b. 英语六级成绩>=450分;
 c. 证明曾学习意向课程的相关课程,并提供成绩;
 (3)非中英班毕业的在读博士生,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a、b:
 a. 英语六级成绩>=425分;
 b.证明曾学习意向课程的相关课程,并提供成绩;
 2.      报名方式:由具有报名资格的研究生,根据《附件1:研究生助教招收需求信息》,填写《附件2:研究生助教报名表》,在导师签字后,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5:00前,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;
 3.      报名内容:每位报名的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,填报至多三门中英班前三年专业核心课程作为助教工作意向课程;
 4.      选拔方式:在获得报名信息后,由学院统一安排进行选拔答辩;
 5.      答辩内容:答辩介绍内容包括“个人学习成绩性爱网站
”、“意向课程胜任力”和“助教工作计划”三部分,并在介绍完毕后,接受答辩评委提问。
 6.      选拔结果:在答辩结束后,答辩评委将通过无记名投票/打分,为中英班前三年的每门专业核心课程,根据课程所需助教任务总量,择优录用1~3名/课程。
 三、职责范围
 (1)随堂听课
 在课程讲授期间,研究生课程助教须按照课表时间安排,赴南校区随堂听课,并根据随堂听课内容,填写助教工作手册。
 (2)教学辅助
 1. 在课程讲授期间,研究生助教须配合主讲教师的教学安排,在主讲教师有需要时,为学生主讲习题课;
 2. 研究生助教须负责课程作业的批改和成绩上传;
 (3)定期研讨
 为加强中英班助教工作质量,负责同一课程的助教成员间,须进行不少于2次/学期的助教工作研讨,交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、学生对课程助教的工作建议等,并及时对工作做出相应改进。
 (4)集中答疑(仅适用于负责大三课程的研究生助教)
 研究生助教须利用自习室或在线直播间等方式进行集中答疑,且答疑总时间不少于5时/课程。
 (5)外籍教师协助(仅适用于负责外籍教师主讲课程的研究生助教)
 由于外籍教师不通中文,在中国面授课程期间,难免会遇到语言不通带来的不便。因此,负责外籍教师主讲课程的研究生助教,还需协助外籍教师遇到的困扰,例如协助外籍教师一卡通、材料打印等实际问题。
 四、工作考核
 在每学期结束时,采用“助教工作过程考核”、“学生满意度考核”和“助教课程成绩考核”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:
 (1)助教工作过程考核
 在学期助教工作结束后,研究生课程助教须提交助教工作手册,以及集中答疑和助教工作研讨的过程记录材料:
 1.      助教工作手册:须根据听课情况,按时填写助教工作手册中内容,并获得任课教师签字确认;
 2.      集中答疑(仅适用于负责大三课程的研究生助教):若为面对面集中答疑,须提交现场照片1张和过程记录单1份(含学生姓名、学号、问题与解答概述、学生确认签字及答疑起止时间);若为在线直播集中答疑,须提交直播界面截图2张(截图须体现答疑起止时间)和直播全程录音1份;
 3.      助教工作研讨:若为面对面研讨,须提交现场照片1张和会议签到单1份;若为线上研讨,须提交线上会议界面截图2张(截图须体现参会成员和会议起止时间)。
 4.      习题课:提供全程录音1份。
 (2)学生满意度考核
 在学年结束前,学院还将面向学生,进行关于研究生助教工作满意度的调查问卷,并统计调查问卷结果。
 (3)助教课程成绩考核(仅适用于大三课程的研究生助教)
 在期末考试结束后,根据研究生助教所负责课程的学生考试情况,评定助教课程成绩考核结果:
 表1:助教课程成绩考核评定规则
 
  
   
    
     | 不及格人数 平均分 | 0 | 1~5 | >5 | 
    
     | 85~100 | 优秀 | 良好 | 不合格 | 
    
     | 80~85(不含) | 良好 | 合格 | 不合格 | 
    
     | 75~80(不含) | 合格 | 基本合格 | 不合格 | 
    
     | <75 | 不合格 | 不合格 | 不合格 | 
   
  
  
  
 注:上述平均分指转换后的中方成绩。
 五、酬金发放
 研究生助教酬金共包含“基本酬金”、“答疑酬金”和“外籍教师协助酬金”三部分,其中各部分酬金计算方式如下:
 (1)基本酬金:按照随堂听课100元/学时、习题课主讲150元/学时核算;
 (2)答疑酬金(仅适用于大三课程的研究生助教):按照1000元/课程计算;对于超出5学时外的集中答疑学时,按照100元/学时计算;
 (3)外籍教师协助酬金(仅适用于负责外籍教师课程的研究生助教):按照500元/人核算。
 研究生助教酬金于每学期结束后发放,且实际发放数额与考核结果挂钩,具体如下:
 (1)基本酬金发放数额:若助教工作过程考核和学生满意度考核均合格,则基本酬金发放100%;若两者之一不合格,则基本酬金发放70%;若两者均不合格,基本酬金发放30%。
 (2)答疑酬金发放数额(仅适用于大三课程的研究生助教):若助教课程成绩考核结果为优秀,则发放120%;若为良好,则发放100%;若为合格,则发放80%;若为基本合格,则发放60%;若为不合格,则发放20%。
 (3)外籍教师协助酬金:原则上发放100%。
 六、聘期与续聘
 (1)单次聘期
 研究生课程助教单次聘期与所负责课程持续时间相同。
 (2)续聘原则
 续聘仅针对下一学年仍在读的研究生。若学生下一学年已毕业离校,则自动不再续聘。
 对于下一学年仍在读的研究生,若在当前聘期结束时,各项考核均合格,则在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同意后,自动续聘为对应课程下一学年的研究生课程助教;否则,不再续聘,由下一学年新聘任的研究生课程助教接替。